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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艾梅乙”指的是艾滋病、梅毒、乙肝病毒。我国一直在努力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,实行了孕妇在早期产检中,免费检测一次艾梅乙的政策。
妇幼健康科普:
这三种疾病的传播方式主要为
血液传播、性传播、母婴传播。
那么,当家庭中有一方(特指孕产妇)的
“艾梅乙”检测结果为阳性时,
应该如何进行家庭防护呢?
艾滋病
首先,阳性患者应主动告知伴侣患病事实,日常防护的重点是夫妻在性生活时使用避孕套(温馨提示:需全程戴套,并且使用之前要确保套没有破损)。拥抱、牵手、亲吻脸颊、一起同桌吃饭等日常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。艾滋病感染者怀孕产检时应主动告知医生,并积极配合治疗。若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,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20%~45%。
感染孕妇应规律服用抗病毒药物,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开始规律服药。在获得知情同意下,可以选择人工喂养或母乳喂养,母乳喂养期间要坚持抗病毒治疗,避免乳头皲裂或破损。同时,母亲和新生儿应在疾控中心定期随访。
新生儿不可接种减毒活疫苗,但可以接种灭活的疫苗。儿童应在满1、3、6、9、12和18月龄时,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,并在48小时内、6周、3个月进行早期诊断。
梅毒
梅毒感染妇女经过规则治疗并治愈后,怀孕后通常不会把疾病传染给胎儿。
如果怀孕后才发现,应立即进行规则治疗。同时,新生儿出生后也要进行预防治疗,对先天梅毒儿要进行规范治疗。
若梅毒尚未规则治疗,建议暂停母乳喂养。经正规治疗后完全治愈的梅毒患者,可以母乳喂养。
感染了梅毒,请务必告知一起密切生活的伴侣。伴侣应定期监测及规范治疗。
生活中,除性生活外的密切接触并不会感染梅毒,双方已经治愈的梅毒可以无需戴套性生活,若还在梅毒活动期或者尚未治疗,性生活请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套。
乙肝病毒
1.对于乙肝阳性女性,建议将乙肝病毒HBV DNA降至小于2×105 IU/ml后,再妊娠。
2.孕前乙肝阳性的孕妇,孕期都要监测乙肝DNA,若结果≥2×105 IU/ml,建议抗病毒治疗(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)。分娩前,当乙肝病毒数波动在 1×104~2×105 IU/ml,知情告知取得同意后,进行抗病毒治疗。最好在分娩前可以将乙肝病毒数降至不可检测或者<20。
3. 对新生儿的处理:慢性HBV感染孕妇所生婴儿,应动态监测抗-HBs(HBs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)水平。对首次接种3针(出生时、1个月、6个月)乙型肝炎疫苗免疫无应答者(HBsAg阴性、抗-HBs阴性或<10 mIU/ml),可再按照“0-1-6月”程序重复接种,并于重复接种后1~2个月检测抗-HBs水平。
4. 母亲感染乙肝病毒,可以进行母乳喂养。
5. 患者的伴侣需定期监测“乙肝两对半”,若结果为全阴,建议接种乙肝疫苗。如果有抗体存在,生活中的密切接触并不会感染乙肝病毒;即使感染,在有抗体的情况下,身体也可以及时发动相应的免疫应答。
总之,
感染了“艾梅乙”后,
应主动告知另一方并共同做好防护。
感染孕妇孕期应定期监测
并积极配合治疗;
新生儿出生后应进行
相应的治疗及预防接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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